近年来,国家把大部分资金主要投放到大城市建设和农村美丽乡村建设上来,农业农村小微财政资金逐年减少,很多村项目建设因资金得不到保障而搁置。农业基础设施老化,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失修,原本修复小洞就能解决的问题,因无资金修复最终转变成大洞,导致农田水利被毁损失更大,一些行政村还面临饮用生活用水难等问题。“小财政办大事”,农业农村专项小微财政资金不能保证,就会导致原来水毁工程没有资金来源不能修复。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解决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导致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能实施的问题,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要引起高度重视,把设立农业农村应急小微财政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编制计划。政策上要有配套资金扶持,财政上要有一定的预算比例保障。
二、建议市县财政要有预算编制,保证农业农村小微财政专项资金配套到位。主要用于水利水毁工程、农业基础设施修复、农村饮用生活用水、农村道路建设等突发、应急项目。这个财政资金拨款能够解决实际的一些应急性问题,其实一个村几万块钱、10万块钱或者20万块钱就能解决很大问题,就是“小财政解决大问题”。
三、加大小微财政资金考核力度。对市县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决策立项、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使用,以及跟踪问效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有关方面职责,从制度上保证小微财政资金的有效落实,从而解决农业农村民生问题,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