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市的龙井茶有一个新变化:包装上将有‘龙井茶证明商标’字样的标签;以后云南龙井、贵州龙井、安徽龙井等叫法都会被禁止。”这是日前召开的龙井茶暨浙江省茶叶品牌发展与保护会议上传出的消息。

根据核准,“龙井茶”证明商标的权利主体为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受地理标志证明保护的生产地域则涵盖了“西湖产区”“钱塘产区”和“越州产区”共18个县(市、区)。

龙井茶列中国十大名茶之首,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绿茶品牌,被誉为绿茶中的极品。以其加工工艺独特、品质超群,文化底蕴深厚、历史内涵丰富等特点,传承千年,享誉海内外。

但近年来,龙井茶被假冒、仿制情况日趋严重,品牌随意使用、不规范使用现象突出,浙江曾有50多个县市生产的茶叶都称为“龙井茶”。外省如云、贵、皖、闽、赣等地也大量加工销售仿冒龙井茶,相继出现了“云南龙井”、“贵州龙井”、“四川龙井”、“安徽龙井”、“福建龙井”、“江西龙井”等,严重损害了龙井茶的声誉以及消费者、茶农的利益。

为保护浙江省龙井茶的历史品牌和传承龙井茶文化,浙江省有关部门几经努力,于2006年8月正式启动申请注册龙井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于近日在国家商标局获得成功注册。

“证明商标的成功注册,标志着龙井茶这一有着1200多年历史的文化遗产和历史品牌从此以后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正式保护。”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表示,浙江工商今年要展开对省外龙井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权,以切实加强对龙井茶这一特殊历史品牌的管理与保护。

目前,浙江省共有茶叶类证明商标10只,省著名商标53只,驰名商标10只,包括耳熟能详的安吉白茶、余杭径山茶、桐庐雪山云绿等。一大批企业自主茶叶品牌的涌现,实现了浙江省茶叶品牌传承与创新并举、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同步、历史品牌与新生品牌融合发展的新局面。

更香公司总经理朱丽俐会上发言,为浙江茶品牌发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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