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一代肩负着促进国家强盛、民族兴旺、社会进步的责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后备军,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但近年来,作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之一,青少年犯罪却一直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逐年增多的现象,且有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我国绝大部分青少年生活在农村,当前突出显现的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人民生活工作的安定、地方经济发展和青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长。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农村青少年犯罪也不例外。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其形成农村青少年犯罪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农村教育相对落后是农村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首要原因
目前我国的教育水平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村教育无论从师资、教学水平以及办学条件都远不如城市,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农村经济对教育要求,特别是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教育更显不足,大量学生因此厌学、辍学、失学。据不完全调查,我国农村大约有15%的中小学生辍学或失学。分析原因主要是厌学,他们中多数因学校教学水平差或学习压力过大,很小就对学习产生厌倦。这些学生缺少学校、家庭的温暖和关爱,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而“无书可读、无业可就、无组织去管”的现状又使他们像一匹匹脱缰的野马。他们社会阅历少,辨别是非能力和自身约束能力差,思想极不稳定,在漫无目的的游荡中难以抵御住不良思想和不良行为的侵袭,因而走上了歧途。
二、法制普及不力是农村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的重要原因。由于资源所限,很多农村中小学,特别是村级小学,没有开设法律课,使一些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淡薄令人吃惊。许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刑拘后,总是表现得后悔万分,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刑法。学校除课程设置的法律教育内容外,基本没有其他普法宣传措施,他们在校期间接受的法制教育相当有限,辍学回家后,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几乎为空白。
三、家庭缺少关爱直接影响青少年心理的健康发展。在农村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中,大部分少年犯因缺乏关爱、缺乏管理、缺乏教育、经济贫困等原因,走上犯罪道路。而在这部分人群中,又有相当部分的孩子是我们所称的“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相应的教育和管理,留守儿童的现状还直接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上升。近年来,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导致了大量“留守儿童”的产生。资料表明,全国农民进城打工有2.2亿人左右,逾3000万留守儿童,他们的生活、健康以及成长就业等均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目前外出打工的农民大都是年轻力壮的劳动力,随着农村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的子女大都留在家乡,与生活在父母身边的同龄人相比,这些留守儿童得到父爱母爱明显要少得多,家庭教育缺乏氛围,在学校与家庭之间出现断层,对儿童行为习惯、性格特征、思想品德、学习状况等诸多方面均带来非常大的影响。
四、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直接诱因。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西方一些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伴随而来;影视上有不顾社会效果宣扬低级趣味的东西;各种渠道进来的淫秽、暴力的书刊;此外,社会违法犯罪团伙的诱骗、教唆、威胁、对缺乏分辨力的青少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诱惑力、侵蚀性。由于受暴力音像制品的影响及周围有不良行为的所谓“朋友”的怂恿,一些青少年便会萌发尝试、模仿、寻求新鲜感、刺激感的欲望。在县、乡镇地区,社会中的地痞流氓等成年犯罪分子引诱青少年到歌厅等地方,使其学会了赌博、嫖娼等不良行为,引诱青少年慢慢走向犯罪道路。社会不法分子向青少年人群提供“恩惠”、拉拢入帮入伙,以使其参与打架斗殴,坑蒙拐骗等多种犯罪行为。
五、多元化的社会差别是青少年的心理畸形产生的重要根子。一部分农村未成年人接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以后,没有条件继续接受高中以上教育或职业技能教育。社会上客观存在的贫富差距,使刚刚步入社会的未成年人容易产生盲目攀比心理,驾驶摩托车、佩带手机、出入酒店歌舞厅成为很多未成年人的梦想。在得不到正确引导的情况下,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或以暴力、威胁的手段非法劫取财物,成为满足一部分未成年人梦想的所谓“捷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的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农村未成年人辍学在家,既不甘于沿袭父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又缺乏谋生致富的一技之长,对社会上吃喝享乐、灯红酒绿的不良现象盲目攀比。如果未成年人自制力薄弱,加之缺乏有效的约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不足为奇了。
建议:
预防农村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千家万户,社会的方方面面。为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健全对农村青少年的保护政策。
(二)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教育必须紧密配合,多管齐下。充分依靠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其他职能部门进行普法教育,在社会上形成良好风气;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和监管力度,提高师资水平,农村学校要有特殊的管理和教育办法;注重改进家庭教育,家长要把子女教育与国家、社会利益联系起来。要严教善教,加强文化、道德修养和法制观念。
(三)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整顿工作。公安机关要经常联系文化、工商、税务等部门,切实加强对音像、出版物的经营单位和网吧的监管,取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黑网吧”。进一步优化农村青少年的成长环境。特别是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打击犯罪团伙要形成阶段性,对引诱青少年走上不良道路的团伙或个人,罪加一等,更加严格惩治。
(四)不断加强新农村的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有效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和生活质量差距。允许并且鼓励农民工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就学,入户。进一步延长农村义务教育年限,强化德育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为农村表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校园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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